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天津购房政策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天津购房政策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天津购房新政?
天津购房政策:
1、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,暂停在天津市(滨海新区除外)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。
2、在天津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,暂停在天津市(滨海新区除外)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。
3、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(包括未婚和离异)人士,暂停在天津市(滨海新区除外)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。
4、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天津范围内购买住房的,需提供在天津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。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。
天津市购房补贴标准?
补贴标准为市内六区每月450元、环城四区和滨海三区每月410元、两区三县每月340元。
1、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;
2、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(含);
3、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(含)以下;
4、未享受廉租住房、经济租赁房(含实物配租和租房补贴)、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。
外地人全款在天津买房有哪些限制?
滨海新区不实行限购政策,对于外地人买房不做限制。对于滨海新区以外区域,外地人天津买房子的条件主要是社保缴纳满三年、缴纳个人所得税未中断等几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条件,就可以在天津有购买房屋的资格。
尤其是外地户籍居民在天津买房须先满足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的前提条件,同时,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。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存在补缴社保费,且24个月中补缴月数不超过3个月的,视为连续缴纳,可作为有效购房凭证。
个人所得税亦是如此,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造成未缴或补缴税款,且24个月中未缴或补缴税款月数不超过3个月的,视为连续缴纳,可作为有效购房凭证。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可以通过互联网开具、自助办税终端开具、办税服务窗口开具三种方式取得。
对于个体工商户业主、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、合伙企业合伙人在津买房资格也有明确认定,以被投资单位名义缴税后取得完税证明的,可以作为被投资单位的个人投资者有效购房凭证。
外地人全款在天津买房的话,需要有天津市的购房资格,1、是需要办理天津市户口。
2、天津市有连续两年的社保和纳税证明,3、在天津单位工作,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,去街道审批,审批通过也可以购买,4、去行政大厅,办理人才引进,需要有学历和技能。
天津买房政策首套二套怎么界定?
天津市购房政策中,首套房指购买人和其家庭成员名下没有在天津市范围内拥有住房的,可以享受首套房优惠政策,包括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、首付比例优惠等。
二套房则是指购买人或其家庭成员名下已经拥有一套以上住房的,需要缴纳较高的税费和首付比例。购房人需要准确填写购房资格申请表,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请。
根据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规定,购买住房的首套和二套是根据家庭是否已经拥有住房来进行划分的。如果家庭没有拥有住房,那么购买的就是首套房;如果家庭已经拥有一套或多套住房,那么购买的就是二套房。此外,如果家庭在购买住房时,将已有的住房出售或赠予他人,那么购买的也可以被认定为首套房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天津购房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天津购房政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