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恋爱之前全款买房,现在女友家人要求房产证加上她的名字,合理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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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你的简述,我只能说你的婚姻已经失去了它原本的意义,他不是在双方以感情为基础的条件下成立的,你们的婚姻看起来更像是某种交易。但法律并没有规定不能在男方的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,所以我只能说合法,除非她涉嫌欺诈。至于你说的合不合理,我觉得女方的要求已经超出了爱的本质。
两个人结婚男方提供房子是为了婚后更好的生活,是夫妻今后生活的保障,也是为了证明男方有没有成立家庭所具备的物质条件,这些出发点都是为了今后两个人能够更好的生活在一起。但现在的人似乎早已经忘记了它本来的意义。
我们先说说女方关于房子的事,房产证上不加她名字就不领结婚证。这属于什么,这就是一场交易,更是***裸的威胁,拿两人的感情来威胁对方,以此来达到自己的目的。这种行为根本就违背了两个人结婚的目的,不是为了两个人更好的生活,而是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。如果女方真想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也应该尊重两人的爱情,不应该拿婚姻来做赌注。
再说说女方提出的条件,婚后拿出一部分工资帮助她已完婚的弟弟还房贷。这个要求也并不是太过分,但你需要等结婚以后再和男方商量,毕竟结婚以后你的工资就属于你们的公用财产了。这些都是好商量的,你不该把它拿来成为你们结婚的条件。这样会让男方心里很不舒服,觉得你是在不尊重你们之间的爱情,是在拿着爱情的幌子为你的家人谋***,这也就违背了婚姻真正的本质。
最后,不管女方的要求合不合理,都是需要双方坐下来慢慢谈的,毕竟你们能够走在一起也不容易,不要因为这些而阻碍了你们的婚姻。女方能够帮他弟弟还房贷还是比较不错的,她也是为了减轻她父母的经济负担,还是挺孝顺父母的,从这一点也能看出她的人品还是没问题的,一般孝顺的人都比较善良,只是有些时候做事不太恰当而已,坐下来好好沟通沟通就好了。
这一要求一点都不合理,其心态有病,如果一个女孩子真想好好过日子,是绝对不会用这一***心态处理自己一生大事,真正的婚姻是什么?男女双方人品,二想好结婚了,就要有诚诺,二人一生不离不去,长相思守,自头到老,而绝不是房证的问题、财礼的多少,这边怀中抱着花枕头,心中想着天外天,最后还得一套房,来个买肉双丰收。
既然结婚分你我,何必要结婚。夫妻同心,其力断金。我前几天听朋友讲她儿子的事,他儿子把女朋友领回家吃饭,女朋友突然问,婚房写谁的名?他儿答曰:“我的名。"女孩又问:“既然我妈把我养育成材,要我将来生儿姓你姓,说我将来也是你家人,你可以在房本上写我名吗?"男孩回答不可以,要房自已买。女孩回答:"好吧,那咱们婚后家务一人干一星期,包括做饭。米面,孩子教育费你一月出三千。(因为孩子随你姓),我工资以后用于买房,房本上写我名。"你们觉得未结婚,先算帐好吗?日子会过好吗?女孩现在也挣工资,一月三千,按普通工资算,五十年挣几套房,不知何时起,大家学会彼此算计,由于夫妻,双方老人各打自家算盘,导致离婚率越来越高,如那样结婚还有意义吗?
这个女士明显的没有搞清楚自己的定位,价值,以及角色转换和家庭的含义。
这个婚姻我不看好,明显的是把你当成了凯子,而且更关键的是你已经忌讳这些事了,所以,你们的日子并不乐观。
1、你的婚前财产,是你个人财产,与女方没有一分钱关系,且这个房子,她们家也没做任何贡献,明显的要求加名,没安好心,如果离婚,这个房子就会立刻分出一半。
理论上,男方买房,女方装修,买家具,可能两个人为了过日子,可以让女方加名,因为女方也为这个房子做出了贡献,所以加名比较公平,眼下这个姐妹一分钱不出,啥都想要这不大好吧。
2、这个女士以不领结婚证来要挟房子加名,这就有点过分了,相当于***,我个人是特别反感这类行为,因为这种事一旦得逞,以后各种要挟都会来的,挡不住,防不胜防,这就是惯的毛病,但取决于男方的立场和态度,如果男方有志气,不登记就不登记,不领证不如分手算了,其实这是一个博傻的博弈,看谁妥协。
3、这个女士没有搞清楚什么是家庭,她一个月赚3400元,还要拿出一部分替已结婚的弟弟还房贷,孝心可嘉,但是个人角色混乱,结婚后,工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,你拿走一半给弟弟,他拿走一半给姐姐,你们的日子就没法过了,这个角色要是不转变,夫妻矛盾无法调和。
所以,不领证,分手算了……观察一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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